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申43号
陈金光: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张学惠与被申请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陈金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因你本人长期在外地,电话不接,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申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张学惠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