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1233号
刘宾成: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东凤镇四合壹汽车维修服务中心与被上诉人广东天辰商贸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刘宾成、陈正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12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按上诉人中山市东凤镇四合壹汽车维修服务中心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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