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行终543号
中山市古镇添优百货店:
本院受理上诉人郭栋与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及你公司行政处罚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07月04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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