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1181号 梁皓楠: 本院受理上诉人陈杏珍、李志江因与原审第三人梁皓楠、冯泳康、郑振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11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民初4804号民事判决;二、李志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陈杏珍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50万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2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陈杏珍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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