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1144号
何冀:
本院受理上诉人尹承茜、曹春、赵丽虹、芮文宣因与被上诉人何冀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1144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准许上诉人尹承茜、曹春、赵丽虹、芮文宣撤回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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