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1047号 陈惠祥: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港口镇友华建材经营部与被上诉人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鼎邦建设有限公司、刘家形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10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民初21228号民事判决的第一至三项;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民初21228号民事判决的第四项;三、被上诉人广东鼎邦建设有限公司对被上诉人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被上诉人广东鼎邦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承担还款责任后,有权向被上诉人广东文达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上诉人中山市港口镇友华建材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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