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2641号
魏振辉:
本院受理上诉人梁垣明与被上诉人梁少梅、魏振辉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05月27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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