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2372号
杨穗铭: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东致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陈正元、原审被告中山市古镇学校以及原审第三人李日荣及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23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上诉人广东致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撤回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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