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1728号
廖洪旭:
本院受理上诉人潘雄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17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上诉人潘雄英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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