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申7号
中山市建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张磊、李成华与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原审被告中山市建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因你迁移新址不明、无联系电话,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张磊、李成华撤回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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