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初147号 深圳市天橙盛世广告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中麦微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恒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天橙盛世广告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原告起诉要点:两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款金额30万元及相应利息、律师费8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6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