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8574号
巩英明:
本院受理上诉人梁光会与被上诉人陈永荣,原审被告巩英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85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0250元(梁光会已预交),由梁光会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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