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初270号 广东中海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谭道尧: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中海航建设集团中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广东中海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谭道尧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讼费用缴费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以及(2021)粤20民初270号民事判决,请你方于收到本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3300.00元(金额大写:叁万叁仟叁佰元整)。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逾期不交,依法自动转为强制执行程序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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