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民初147号 乌鲁木齐旷世精工建材有限公司、何志勇、白菊:
本院受理原告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初14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被告乌鲁木齐旷世精工建材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