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2876号
中山市小榄镇耀的电器五金厂: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佳利通电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小榄镇耀的电器五金厂、原审被告彭清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26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中山市佳利通电子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