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1487号 广东十八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永韬: 本院受理上诉人林广浩与广东天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张家边经济发展总公司、李永韬、广东十八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14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8)粤2071民初2595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8)粤2071民初2595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三、中山市张家边经济发展总公司在欠付广东天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价款范围内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林广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林广浩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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