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701号 曾祥平: 本院受理上诉人姚才厚与被上诉人王露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7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二、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三、王露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案件受理费8916元,诉讼保全费3078元,合计11994元,由姚才厚负担494元,曾祥平、王露负担11500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直接返还姚才厚。二审案件受理费8916元,由王露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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