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1934号
周秀胜、中山市御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火炬开发区濠头上陂头股份合作经济社与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岐支行、周秀胜、陈文光、中山市御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19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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