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民终7231号
杨晓飞、陈秀碧:
本院受理你们与中山市丰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72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本案按上诉人中山市丰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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