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2640号
王香、王金龙: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群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长江汉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年7月10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