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民申228号
杨冬梅:
本院受理中山市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申2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中山市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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