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民终6076号 赵志德、海南蓝翔中德石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东区中德石材工程部、王中永与被上诉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天源石材经营部、及你(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60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8)粤2071民初17880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被上诉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天源石材经营部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5364元,由被上诉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天源石材经营部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364元,由被上诉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天源石材经营部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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