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民终5681号
中山市德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陈晓霞、上诉人董宏伟与被上诉人曾珊、谭社炯,原审被告中山市德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56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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