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申181号 广州奥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本院受理何际福与广州奥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中山广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你物件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申1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申181号 中山市中山广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何际福与广州奥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广州奥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你物件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申1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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