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申1号
广东元星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吴银叶与中山市三鑫贸易有限公司、杨晓霞、陈月珍和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吴银叶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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