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3901号 中山市三乡镇展望鞋厂、罗巧丽: 本院受理上诉人杨柳婵与你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39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一审判决;二、中山市三乡镇展望鞋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杨柳婵2018年6月份、7月份劳务费6458.4元;三、中山市三乡镇展望鞋厂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上述债务时,罗巧丽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四、驳回杨柳婵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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