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申141号
刘汉桢、列影梅、余志礼:
本院受理陈亿群因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广东联瀛商贸有限公司、单长仁、单美玲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申1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陈亿群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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