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2698号
覃文青:
本院受理上诉人吴细全与被上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原审第三人覃文青、卢富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26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一审判决;二、停止对涉案房地产的强制执行;三、驳回吴细全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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