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3332号 毕峰: 本院受理上诉人陈海润与被上诉人龙英林、史克香、毕峰、黄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33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8)粤2072民初514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8)粤2072民初5141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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