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3265号
蔡玉辉:
本院受理上诉人孙旭纯与被上诉人董玉平及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3265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595元,由孙旭纯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