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2039号 刘世祥、潘盛城: 本院受理上诉人肖彦华、付海萍、黄少玲、黄才斌、何伦璋、张利、肖帆、吴桂珍、张泽与被上诉人中山市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升镇丽城乐意居小区业主委员会、曹中林、刘世祥、蒋宗心、潘盛城及原审原告黄玉志、黄红云、徐学洪、蓝键富、陈再芬、张贤芳、黎云香、王文忠、孟永生、李军良、姚芳林业主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20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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