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2455号
荆州市城市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梁土胜、徐嘉星、荆州市城市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荆州市城市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24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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