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3473号
中山市贝珑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刘晓宁、邓云珍、中山市隆信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刘顶山、陈和英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山市贝珑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刘晓宁、周丽、刘晓伟、邓云珍、中山市隆信日用制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8月6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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