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刑终175号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于2019年6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张志莹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届时准许公民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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