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590号
汪春兰、叶帆、叶道生:
本院受理上诉人叶水新与你们、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森华电器配件制品厂、叶远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5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本案按上诉人叶水新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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