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8295号
中山市世昌照明有限公司、袁松康、李丽梅: 本院受理上诉人雷献英与你(你单位)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82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7)粤2072民初14978号民事判决;二、中山市世昌照明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雷献英支付工资8041.1元、2017年8月5日至同年10月17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8400元,以上合计16441.1元;三、袁松康、李丽梅对中山市世昌照明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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