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7169号
中山市豪珈奴服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赵其志与被上诉人中山市民众镇创业洗染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萧浩源、钟涛、中山市豪珈奴服饰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7169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裁定要点:本案按上诉人萧浩源、钟涛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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