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7140号
深圳南海岸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本院受理中山市中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星辉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深圳南海岸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71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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