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7356号
中山市西区沙朗商业总公司:
本院受理中山市大明发展有限公司与广东佳兴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西区沙朗经济发展总公司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73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2017)粤2071民初809号民事判决判项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