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申201号
莫玉凤:
本院受理深圳市恒胜汽车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申2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中山市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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