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初47号
中山市鸿力酒店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圣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力公司)诉被告中山市鸿力酒店有限公司、中山市鸿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何敏慧、赵克勇、王祖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初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原告中山市圣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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