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4903号
周国标:
本院受理上诉人具春华、任春连与被上诉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及你(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49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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