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6094号 李敏敏、中山市大河货运部: 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与孟雪莲、刘团结、郭新强、周口市恒通运输有限公司、郑发展、中山市古镇双通货运部、许昌万里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秀华、朱余刚及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2月22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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