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抗6号
中山市银和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岭经济发展公司与你及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岭经济联合社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抗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1、本案由本院提审;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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