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5173号
李召召、苑永辉:
本院受理上诉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玛尔日用品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李召召、苑永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5173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并将本案发回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重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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