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5849号
周志礼、何艺文: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洪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58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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