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2315号
余日洪:
本院受理上诉人郑向阳与被上诉人余照明、伍锦添、刘银英、伍婉汶及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231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郑向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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