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4172号
中山市路人甲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燕东:
本院受理黄泓荏与刘佳帅及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0月18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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