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3540-3545号
黄新、中山市万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潮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叶伟与司徒成强、潘秀红及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0月22日9时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