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1228号 高润宇、中山市给力燃料有限公司、江影雪: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神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石岐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江广标、江影雪、冼焕珍、高润宇、中山市恒通燃料有限公司、中山市科尔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给力燃料有限公司、中山市恒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1228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中山市神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一审判决书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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